4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了小微企業減半征稅的管理方式、預繳辦法、匯算清繳、政策銜接等內容。此次公告還規定,小微企業享受優惠征稅政策,不必先申請批準。
此前的4月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范圍的政策,根據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
從金融危機開始,我國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為小微企業減稅的措施。不過報告顯示,盡管措施已出臺不少,但受限于個別地方落實不力,多數小微企業仍然不能夠真正享受到優惠政策。
“我們公司去年應納稅的利潤是7萬,按照以前的政策,超了6萬元稅收優惠的上限,所以去年是按照20%的稅率交稅的;今年優惠范圍擴大到10萬,就意味著我們可以減掉將近1萬元的所得稅了。”小付大學畢業四年后從國企辭職,去年跟朋友一起創業,創業的第二年趕上了稅收的優惠政策。
小付所說的稅收優惠政策指的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4月8日下發的關于小型微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也就是說自今年開始的三年內,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微企業,所得稅都可以減半征收。以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的小微企業為例,其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由原來的2萬元減至1萬元。
“如果所得稅能夠減半征收,就等于說能夠把更多的利潤留在企業,鼓勵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說。
對于擴圍到10萬元究竟能夠使多少企業在多大程度上受惠,國家稅務總局沒有給出具體的統計數據,但在政策出臺后,不少地區自行進行了初步的測算。
比如,山東省的測算顯示,所得稅優惠上限提高到10萬元,全省將新增1.5萬戶小微企業享受減半征稅優惠,估計可減免稅收1億元左右。廣西則預計今年有1.3萬戶小型微利企業享受該優惠政策,減免所得稅6000萬元左右。
事實上,針對小微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優惠已經多次擴圍。2008年,我國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微企業調降了稅率,稅率由此前的25%調降至20%;2010年,又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萬元的小微企業的所得稅減半征收,只征收10%;2011年12月,該上限一度擴大到6萬元,到2014年4月該上限擴大到10萬元。
“說實話,這1萬元的差別也不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小付說。但胡俊飛不這么認為,他覺得有時候減稅對于小微企業是生死存亡的事兒,危機來了,減稅可能就能夠挺過去,但不減稅只有關門大吉了。
4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小微企業減半征稅的落地動作做了一系列新的規定。其中重點規定:小微企業享受優惠征稅政策,不必先申請批準。業內認為,新規定其實是針對部分地方減稅落實不力做出的舉措。
2009年在金融危機開始蔓延的時候,胡俊飛在溫州創辦了自己的公司,2012年7月,胡俊飛注銷了在溫州的公司,而是選擇把公司重新注冊在上海。他笑稱,公司能夠活下來多虧他“跑得快”,“在搬到上海前,我已經有半年幾乎可以用無米下鍋來形容了。”
胡俊飛稱溫州的稅收社保等環境并不適合創業公司,胡俊飛的企業性質需要交的稅主要是營業稅和所得稅,但在溫州難以享受到小微企業應該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
“我在溫州是按照營業額的12.5%來交稅,也就是說不分別計算營業稅和所得稅,所有的稅按照營業額的12.5%來交,這樣交的好處是,稅務局就不來查賬了,如果申請小微企業優惠,稅務局會不斷查賬,導致我們不敢申請優惠。”胡俊飛說。
胡俊飛算了一筆賬,他們的營業額每年是40多萬元,如果在溫州納稅就是每年5萬元;而在上海,小微企業營業稅的稅率為3%,需要交的稅為1.2萬;所得稅新的減半征收政策又能夠享受到,每年交的所得稅不到1萬元,每年納稅約為2萬元。搬到上海,在稅收方面就省下了3萬。再加上社保方面節省的,總共能省下五六萬,“省下來的錢夠我們一年半的租金了。”胡俊飛說。
胡俊飛是政策的受益者,但仍有不少小微企業沒有享受到優惠政策。
根據博鰲論壇發布的《小微企業金融發展報告2014》顯示,僅有43.1%的參訪小微企業表示享受到了稅收優惠政策。這也就意味著仍有近六成企業并未從政策中受惠。
此外,報告稱,在小微企業最希望政府推行的舉措中,“減少稅費”連續兩年占比均超六成。
對實體經濟企業優惠不大
小微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只是一系列優惠政策中的一部分,從2008年金融危機開始,國家針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還包括小微企業專項資金補貼,簡化和取消一些行政性收費,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免征印花稅,實行進口稅優惠政策,以及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流轉稅征收率,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
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項就是自2013年8月1日起推行,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可以享受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政策福利。
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表示,按照此前的測算,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這一政策為例,將涉及600萬戶小微企業,減稅預計近300億元。但周德文實際調研后發現,這一政策對從事實體經濟尤其從事制造業的小微企業來說沒有多大作用。
簡單算一筆賬:現在員工的工資每人每月至少要兩三千元,從事實體經濟的小微企業一般一家10個員工,每月的工資就要2萬-3萬元,加上原材料、設備、廠房、水電等費用,如果月銷售額只有2萬元,那是根本無法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以月銷售額2萬元為企業稅收起征點,只對家庭作坊或小型商貿企業起到扶持作用。
因此,他認為,減稅的范圍仍應該擴大,且要重視實際效果,并應當將為中小微企業減負的權宜之策轉變為制度性的常態安排。
針對小微企業減稅中出現的問題,昨日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對媒體表示,4月18日稅務總局的新規中,除了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不再申請審批,統一改為備案方式外,還有小微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面擴大。
叢明表示,新規施行后,預計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面將由原來的26%提高到85%以上。
■ 觀點
減稅,還要減費、降成本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主張對小微企業要實行稅費綜合改革。比如,用人的社保非常高,導致企業雇用人的成本非常高;另外,還有一些亂七八糟的基金,諸如南水北調基金、三峽建設基金,所以要稅費綜合考慮,明確降低小微企業的綜合稅費。
第二是要優化小微企業的納稅成本,不能讓各個部門都去騷擾小微企業,為了應對交費額外花很多精力。張斌說,可以對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鎖定額度,收稅不能超過這個額度,尤其是核定征稅的企業,核定適用的綜合稅率,然后由一個部門征管,其他部門就不能再騷擾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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